【上訴候判】涉元朗商場參予非法集結 男醫生判囚20月上訴押後判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5/23 14:59

最後更新: 2022/05/23 15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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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25歲註冊男醫生涉於2019年平安夜,於元朗 YOHO MALL形點內參予非法集結,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,被判監20個月,今(23日)向高院提出上訴。代表律師指事發時上訴人在場沒有做過任何動作,亦沒有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叫口號及具參與意圖,判刑亦屬過重。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至7月15日宣判。

上訴人張家齊(25歲),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,在YOHO MALL形點1期內參予非法集結。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判監20個月,目前已服刑約7個月,預計11月中刑滿出獄。

上訴一方指,事發時上訴人獨自站在商場內2分鐘,沒有做過任何動作或參予,而遭警員拘捕。上訴人逗留在現場不一定等同參予,沒有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叫口號或作出任何手勢。從現場片段顯示,有人叫口號,但難以推斷整個商場正發生非法集結事宜。

法官質疑上訴人當時攜有頭盔及防毒面罩等示威物品,若非有意圖參予,何以攜帶有關裝備,裁判官可憑環境證據作推論。上訴一方則指即使攜帶有關裝備,亦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有參予意圖,上訴人退後只作拍攝動作,卻被隨機選中拘捕,認為裁判官不可能作出唯一合理推論,而以21個月為量刑起點,於同類案中量刑亦過重。

律政司一方則指,現場多於3人集結,並有人作出挑撥及侮辱性口號,已構成破壞公眾社會安寧。上訴人攜有有關示威裝備到商場,當時有警員在場,上訴人仍逗留,加上其身穿「暴大抗爭」上衣,質疑作為普通巿民,若看見警員推進,為何仍不離開現場,因此認為證據顯示上訴人當時的確參予該非法集結。

刑期方面,律政司一方指案件嚴重,警民衝突風險一觸即發,發生暴力機會非常高,因此以21個月作量刑起點雖然高,但不屬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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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